各系(部)、处(室)、中心:
依据学院2021年工作安排,本学期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》(郑理字〔2017〕70号)文件要求,积极申报本学期学术讲座计划,于3月16日前将本部门学术讲座计划报科研处备案,以便科研处协调安排。
相关文件可登录科研外事处网站下载。
科研处
2021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