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各单位报送的2023年度科研成果经科研处初步审核,根据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(科研处网站可以下载)相关规定,部分科研成果不符合奖励规定要求,需要进一步确认。现就2023年科研成果奖励复核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审核流程
1.科研处将初步审核的各单位不符合奖励的材料发给各单位管理人员,由各单位通知到每个申请人。
2.申请人对照《郑州理工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,复审自己的成果属于某条某款。
3.申请人对科研处初步审核的问题如有异议,由本人填写《2023年科研成果奖复核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1),携带成果原件到科研处进行复核。
二、审核说明
1.论文在三大网站(中国知网、维普、万方)查不到的不予认定,论文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。
2.著作、教材在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不到的,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不予认定。
3.科研成果奖只奖励由科研处组织申报的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、发明奖、社会科学成果奖,其他不属于自然科学奖、科技进步奖、发明奖、社会科学成果奖类别的不予奖励。教学成果不属于科研成果。
4.艺术作品及体育类奖励,只奖励教师的作品及获奖,指导学生的参赛作品、参赛获奖不在奖励之列,教学成果奖不列入统计范围。不含学生奖励以及教师作为指导老师的奖励。
艺术作品只奖励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评奖(文联下属协会有13个协会,分别是:中国戏剧家协会、中国电影家协会、中国音乐家协会、中国美术家协会、中国曲艺家协会、中国舞蹈家协会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、中国摄影家协会、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杂技家协会、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、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、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。)
5.课题只奖励主持人,参与人员不奖励。教改课题不属于科研项目。
6.专利只奖励主持人。
7.成果没有提供佐证材料的不予认定、奖励(佐证材料电子版),提供佐证材料后给予认定奖励。
三、审核时间
1.2024年1月15日—1月16日(周一、周二);
2.请严格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审核。
四、其他
1.每个申请人根据科研处审核的结果,有异议的到科研处复核,没有异议的不在复核。
2.缺少佐证材料的,需要先把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本单位管理人员,由单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信箱(Zzlgkyc@163.com)。文档名称为“单位+成果佐证材料”。每一个申请人的成果佐证材料建一个文件夹,名称为“姓名+佐证材料”。
3.未尽事宜,请于科研处联系,联系人:白老师联系电话:0371-60293709
科研处
2024年1月15日